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缴纳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山市财*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医保发〔〕61号)的规定,为做好我市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其中年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元/人·年,二档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
年11月2日至年2月28日
三、缴费方式
(一)“四川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