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府网发布了
《关于调整乐山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主要*策补偿及奖励标准的公告》
该公告对
住宅房屋签约搬迁奖励标准
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标准
搬迁补偿标准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进行了调整
住宅房屋签约搬迁奖励标准
选择货币补偿(货币化安置)
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进行补偿及奖励
以被拆(搬)迁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签约搬迁期限内(不超过3个月)签约搬迁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给予25%的奖励。
以被拆(搬)迁住宅房屋面积按每平方米元予以补偿,在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签约搬迁期限内(不超过3个月)签约搬迁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给予35%的奖励。
超过签约搬迁期限一律不予奖励
住宅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标准
选择产权调换的,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计发,不足元/月?户的按元/月?户标准计发,最高不超过元/月?户,自棚改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房之日起计发,至交房公告发布之日停发。
选择货币补偿(货币化安置)的,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计发,自棚改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房之日起计发,至被拆(搬)迁房屋补偿款存单载明的日期之日停发。临时安置补偿计发日期不足45日的,按45日计发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标准
有所不同
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费按20元/平方米?户?次的标准计发,不足元/户?次的,按元/户?次标准计发。选择产权调换的,计发2次;选择货币补偿(货币化安置)方式的,计发1次。
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费按40元/平方米?户?次的标准计发。选择产权调换的,计发2次;选择货币补偿(货币化安置)方式的,计发1次。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棚改户可选择
以下一种方式
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偿
固定补偿标准。一类装饰装修按元/平方米补偿,二类装饰装修按元/平方米补偿,三类装饰装修按元/平方米补偿。
或者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
适用标准
市*府批准之日(年7月25日)后确定的项目,适用此调整标准。
年7月25日前已确定项目,但未启动补偿安置的,适用此调整标准。
年7月25日前已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但未完成补偿安置的项目,按已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未做调整的棚改*策标准,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自主搬迁等项目
可参照执行此调整标准
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补偿及奖励标准有调整
大家对应类别参考哦~
?信息来源乐山发布,编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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