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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乐山市所有外来返我区人员,必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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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市外来(返)我区人员

如实主动报告的通告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筑牢疫情防线,我区持续对市外来(返)我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但至今仍有部分人员不如实报告甚至谎报瞒报重要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给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为确保用最短时间、最小代价、最大力度遏制疫情,确保不发生本土病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市外来(返)我区人员主动如实报告相关要求再次敦促如下:

一、必须如实报告。

1.年1月23日以后所有市外来(返)我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如实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详细登记个人在外行动轨迹和工作信息等。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2.所有市外来(返)我区人员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向所在村(社区)电话报告,由村(社区)报告所属镇(街道)指挥部联系属地医疗机构上门服务,严禁私自外出就诊。

二、必须服从管控。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律不得离开住所私自外出,所需生活物资可委托亲朋好友或社区工作人员代购,放于门外后电话通知领取。村(社区)对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重点人员开展“五包一”服务。

三、必须严肃处理。

新冠肺炎为我国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凡隐瞒不报、欺骗谎报、拒不配合、擅自离家外出的人员将由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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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应对新型冠状

病*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1月23日

?此信息来源于微嘉州,编辑/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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