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全市分步暂停办理医疗保险
相关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定点医药机构:
我市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于年10月切换至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与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进行拆分。经研究,拟于9月15日起分步暂停办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办理业务
(一)9月15日起暂停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医保功能(单位和个人)
(二)9月30日21:00至10月7日08:00
1.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和其他地区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包括住院、门诊个人账户、门诊统筹、特殊疾病门诊、特殊药品及生育、计划生育费用结算。
2.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包括异地住院、门诊个人账户、特殊疾病门诊、特殊药品费用结算。
其他事项
1.9月15日起暂停使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医保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增减、退休申报、死亡登记、打印缴费单据等网厅业务,可至当地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自助区柜台登录企业端办理。
2.系统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外“两定”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可在系统恢复后进行补录结算,补录结算范围及条件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3.年10月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取消医疗保险费托收,原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托收医疗保险费的企业自行转账缴纳医疗保险费到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金收入户。
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缴纳医疗保险费到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金收入户的单位,请与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金财务科联系(电话—)确认缴费录入情况后,再到中心领取社会保险费票据。各县(市、区)参保单位、参保人社会保险费票据领取方式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
乐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年9月12日
来源: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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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天起!全市分步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