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报评:“首违免罚”找准厉行法治与尊重人性的平衡点
深圳交通条例的完善与治理方式的创新,找准了厉行法治与尊重人性的平衡点,使外在的规则能更好地内化为人们的良好习惯
深圳的机动车车主们,如果您在过去的2年里一直遵规守法,在本地无道路安全违法行为记录,那么自今年1月1日起,某一天您因一时疏忽而造成违停、冲红灯或压线等罚款金额在500元(含)以下的违法行为,且未引发交通事故,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您可以申请“首违免罚”,罚金和扣分均可免除。可见,“最严交规”并非只有冰冷的雷霆手段,也有对守法者的温馨鼓励。
处罚只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在面对交通违法行为时,若只有严罚,一味地“机械执法”、“以罚代管”,看似“省时省力”,实则“有惩无教”,法治推行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其教化作用也难以实现。深圳率先推出“首违免罚”的交通治理创新之举,在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严格管理的同时,鼓励市民驾车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养成文明驾车的良好习惯,体现出宽严相济的人性化执法原则,折射出*府的善*理念。
“首违免罚”有门槛,强化规则意识,避免“权利”任性。“首违免罚”如果没有严格的适用条件、明确的认证材料、清晰的办理流程,就容易被误读与滥用。早在2010年,“首违免罚”就成为深圳交通条例的一大亮点。不过,由于该条款设计之初没有细化执行规则,没有明确免罚对象到底是人还是车,导致有些人钻制度的空子,找“替身”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同时,有些人对“首违免罚”认识不到位,以为“免罚权利”不用白不用,“任性”违法。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深圳对症下药,对申请“首违免罚”需具备的条件与要提交的材料都进行了细化与完善,明确了“人车一体”的原则,更加注重对申请信息的核实,让办理流程在阳光下运行。
要放大善*效应,“首违免罚”需便民。目前,申请“首违免罚”只能到执法单位窗口办理,违法行为发生地与免罚申请地必须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申请者的办理成本。值得期待的是,手机与上自助办理“首违免罚”系统预计4月份将上线试运行,到时符合条件者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
越人性化的法律越让人心生敬畏,法治运用得好也能柔情似水。深圳交通条例的完善与治理方式的创新,找准了厉行法治与尊重人性的平衡点,使外在的规则能更好地内化为人们的良好习惯。(姚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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