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部分国家和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快速上升趋势,为严防疫情国(境)外输入,全力保障乐山市市中区区人民群众和国(境)外(到)返我区人员生命安全,现就国(境)外到(返)我区人员主动报告事宜通告如下:
凡是国(境)外(到)返乐山市市中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如实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个人信息和抵达前14日行动轨迹,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向镇(街道)报告,镇(街道)向区指挥部报告,区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隔离措施观察,工作单位负责做好配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不主动如实报告的,一律按照《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