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年10月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办法》(川建委价发号)文件规定,选择材料质量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系列产品质量中等偏上,通过大宗材料网络平台和实地调查的方式综合测定,发布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市场信息价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在编制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时应执行的价格,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主要材料单价评审的依据,是中标工程材料价格风险调整的基准价格。市场信息价(到场价,不含税)包含:不含税材料原价、不含税运杂费、不含税运输损耗费、不含税采购保管费。
《乐山市建筑材料市场信息价》使用须知
一、按月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为上月20日至当月20日期间的市场综合价格信息。
二、发布的乐山市及一市四区六县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分别为市、区(县)的不含税到场价,到场是指工程建设地点在市、区(县)城区范围内(不含到乡(镇)工地)的。
三、工程建设地点不在市、区(县)城区范围的,编制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时,参照发布的市、区(县)材料市场信息价+超运距运费计算,超运距运费参考价:每吨或每立方米0.6元/km-1.0元/km。相关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整车运输,按就近取材,流向合理的原则进行现场综合测定执行。
四、未发布市场信息价的材料,由发包人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号)》和《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通知》(乐住建发号)文要求,通过市场调查后确定不含税到场材料信息价(不含税信息价=含税信息价/(1+平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