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峨边交警大队辖区启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年1月18日00:00时起。
二、设备位置及抓拍功能:
启用一处违停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设置地点为:新村路米(新村路农业银行对面)。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告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月11日
(地图位置仅供参考)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出行、谨慎驾驶
文明礼让、规范停车
共建、共治、共享
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图文编辑
胡荀、饶琴佳
审核
刘冉
签发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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