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职工的伙食,提高职工膳食条件。医院*支部研究决定对社会公开招标,实行食堂承包经营。
一、 食堂内部设施条件1、该食堂设置有大餐厅一间、小餐厅一间、厨房、饮食制作间、库房、辅助用房及公共部分等(以清单为准)。
2、医院提供房屋,食堂内部设施、设备(现有设施、设备),如需增加设备设施,医院要求购置、布置,包括厨具、餐具、消*用具等。
3、食堂水电管线设有单独计量表,医院财务科缴纳水电费。
4、其他事宜,有意者可以现场考察。
咨询电话;廖科长:
二、投标人条件1、食堂承包中标人必须缴纳5医院财务科,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房屋损坏责任等。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若无违约情形且缴清全部费用后无息退还。
2、食堂厨师必须要具有厨师证、健康证。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方可上岗。
4、食医院缴纳管理费(管理费在院内竞标时产生,每年不得低于伍仟元整,为防止恶意竞争,管理费每年最高不能超过1万元整)。
5、食堂医院的管理和食堂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口罩,不得佩戴首饰。
6、食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管理规范,在有资质的供货商处采购(查看供货商资质、发票、收据等,猪肉必须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
7、医院现有设施、设备损坏由承包人自行维修。承包人可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修缮或更换,承包期满食堂所有设施、设备所有权归院方。
8、有食堂承包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优先。
三、承包方式1、承包人需交5医院财务科。
2、中标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医院职工中随机抽取职工代表开展食堂满意度测评(医院制订并提前通知承包人)。若测评满意度结果达不到60%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承包人的承包合同关系,承包人立即停止经营并无条件腾退食堂经营场所、返还全部经营设施设备。院方不承担任何对承包方的经济责任。试用期满达到满意度测评要求的,院方与承包人正式签订承包合同。
3、本次招标的承包合同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一承包年度届满前,院方将开展职工满意度测评(测评方式同上),若满意度测评结果达不到60%的院方有权不再续签承包合同,承包人应立即停止经营并无条件腾退食堂经营场所、返还全部经营设施设备,院方不承担任何对承包人的经济责任。三年到期后另行招标,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
4、食堂承包期间承包人不得转包或分包,如院方发现承包人违规有权立即解除承包合同。
5、院方移交承包人的食堂设施或设备,承包期间更换、修缮由承包方承担,经营期间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补齐。
四、承包要求1、承包方必须接受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承包方的菜肴、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当发现不达到标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相应的违约金。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执法机关处医院造成重大影响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要求承包人立即停止经营并腾退经营场所、返还经营设施设备,交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2、食堂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的劳务用工、安全保障、食品卫生等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方对雇请员工不得拖欠工资,因承包经营活动给自身(及其员工)及就餐者以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方保证餐饮标准:中、晚餐不得低于市场盒饭标准,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由承包方先试经营一个月,试经营期满,根据员工对菜肴的口味、质量、数量、价格、服务、卫生等满意程度决定餐食标准和收费标准,后续承包期间承包方需要保持同等标准。)
4、医院为职工承担的餐饮补助,由医院医院职工的就餐卡上。承包方不得克扣、不得以其他形式与职工抵扣物资、折现等,医院发现一次给予-元罚款,第二次发现加倍罚款,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5、双方约定合同期为3年,承包人不得转包,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保证全年、三餐不间断营业。若承包方违约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提出解约必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院方,且在新的承包人接手食堂供餐前不得暂停食堂供餐服务,否则承包方应承担由此给院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承包方必须接受全院职工监督,发生有效投诉一次处罚元、二次元依次类推(如饭菜里发现影响食欲健康的虫、蟑螂等,投诉情形及处罚标准由院方制订并通知承包人)。
7、食堂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内,若遇市场物价上涨,院方不对食堂进行任何物价补贴。食堂经院方同意后可以调节盒饭价格,但不得高于市场标准。
8、食堂排水管道、井道堵塞,清淤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疏通。
9、双方权益及义务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详细注明。
五、承包招标方式1、医院组织招标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招标
2、将招标结果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承包方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全院满意度调查,达标后正式签订食堂承包合同。
3、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医院。
现将此食堂招标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具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持证来院联系。
联系地点:医院行*楼三楼总务科办公室登记。
公示时间为年12月7日——年12月13日止。
院方联系人:廖科长
联系
乐山市医院
年12月7日
|主管: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宣传部
|出品:金口河区融媒体中心
|审核:陈磊
|编辑:熊秋敏罗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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