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三个国家环境日,也是四川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一周年的纪念日。四川高院于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13件典型案例。
一年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门化为抓手,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符合四川实际的绿色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目前,全省18个中级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取得编办批复正在积极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成都双流、乐山峨眉山、泸州古蔺、德阳什邡、宜宾珙县、达州万源、阿坝若尔盖、甘孜康定等25个基层法院设立环资庭,乐山峨眉山、甘孜海螺沟、巴中光雾山等5A级景区或重点景区,已经依托景区附近人民法庭建立环保旅游法庭。
据了解,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委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部署,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对破坏资源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年共依法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件人。年,共审结涉及土地、林权、矿产资源、旅游、环境污染等的民商事案件件,其中环境污染案件件,审结环境资源行*和非诉执行案件件。
今天发布的13件典型案例包含刑事、民事、行*三大审判方面,涉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杀、破坏和交易珍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环境监管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噪音污染侵权、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合同效力、工业废物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旅游纠纷等不同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四川高院希望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法治意识,震慑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不法行为,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依法维护环境权益,携手共同建设“天蓝、山青、水绿、风新”的绿色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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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破坏生态被判补栽补种复绿
程其祥承包了荥经县龙苍沟镇经河村新建社位于白井沟处的集体林地进行经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指挥、安排工人对林地进行清林、造林。在此过程中,越界对部分国有林木进行了采伐。经检测,被采伐林地面积共计.28亩,总采伐蓄积60.立方米,其中程其祥滥伐林木蓄积32.立方米,盗伐林木蓄积28.立方米。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国有林木损失。
荥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其祥行为分别构成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应当数罪并罚。程其祥犯罪后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社会调查报告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同时责令被告人程其祥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林业行*主管部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指定树种补栽树苗株。
省法院分析此案的典型意义时认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分子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判令其补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是法院落实修复性司法理念的积极探索。既惩罚了犯罪又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修复与补偿,实现了惩罚犯罪和保护环境的双赢。荥经县人民法院与荥经县林业局结合全县绿化规划,选定生态旅游景区兰家山公园作为“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在此执行涉林刑事判决和刑罚行为。本案是该基地确定后在此执行的首例案件,通过在旅游景区内设立“补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既执行补种树木行为,又植入法治文化,宣传刑法、林业法等法律法规,达到以个案警示影响更多群众遵纪守法,爱护森林,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图为荥经法院会同林业行*主管部门实地监督被告人在集中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履行补栽补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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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引风机发噪声,居民告赢开发商
年5月6日,鲜敏、吕光平购买了登邑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装修入住后,鲜敏和吕光平发现登邑公司安装的变压器及地下停车场引风机就在其购买的住房房间下,变压器及地下停车场引风机由登邑公司建设和安装。年1月15日,四川鑫硕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测定表明:当变压器正常运行,地下室引风机停止时,夜间客厅内声环境受到结构传播变压器噪声的影响。
在这起纠纷中,法院判决登邑公司消除变压器噪声,并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支付鲜敏、吕光平鉴定费.07元。
省法院在分析这起案例的典型意义时认为,公民具有享受安宁生活环境的权利,国家对不同功能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有明确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居住区环境噪声标准、给居民正常生活造成损害的应排除妨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变压器所产生的噪音污染系低频噪音,对人体具有长期潜伏性影响,长期生活在低频噪声环境,可出现头昏、头痛、失眠等症状。人民法院从保护公民健康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出发,参照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认定噪声污染民事责任,为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明确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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