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
《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乐山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乐山市人民*府提请审议的《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年5月22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12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