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关于招聘“嘉州亮剑突击队”队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乐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嘉州亮剑突击队”队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勤务辅警20名(巡逻警察大队“嘉州亮剑突击队”队员,限男性),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突击攻坚、危机处置、便衣反扒和警卫安保等勤务活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四川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截止报名时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人,具有搏击、田径、游泳等专业的体院、武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等条件);
3.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高和视力要求:身高不低于cm,裸眼视力不低于4.8,体重按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5.市中区公安分局在职在岗辅警可以报考(录用后转岗)。
(二)禁止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扣除五险一金,月平均工资-元(工作期间提供食宿)。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年3月15日至年3月3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巡逻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