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四川乐山一名饭店店主江女士爆料称,年6月10日,两伙年轻人在饭店内争执互殴打翻开水,致店内三人严重烫伤。
江女士和老公以及服务员身上皮肤大面积烫伤,经鉴定江女士轻伤一级,伤残十级,李先生和店员轻伤二级。
治疗期间医疗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20余万元,公安机关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赔偿,但是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