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乐市自然资公〔〕18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乐山市人民*府批准,乐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于年7月30日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二楼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拍卖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竞买申请人须于年7月29日17:00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