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欢迎大家参加乐山市*务干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课程,本周我们来学习第三十一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校(行*学院)工作条例》。
第一步:学原文中国共产**校(行*学院)工作条例
(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治局会议审议批准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对*校(行*学院)事业的领导,提高新时代*校(行*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等*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校(行*学院)是*领导的培养*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第三条 *校(行*学院)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第四条 *校(行*学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校姓*,把旗帜鲜明讲*治融入*校(行*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模范遵守*的*治纪律和*治规矩;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和遵循*校(行*学院)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和管理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
(五)坚持从严治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第五条 *校(行*学院)的基本任务是:
(一)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员,开展*校(行*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承办*委和*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委和*府决策咨询服务;
(五)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六)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七)参与*委关于*校(行*学院)工作*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八)完成*委和*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校(行*学院)对学员的教育培训目标是:
(一)坚持对*忠诚,把握正确*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锻造过硬*性,在思想上*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立*为公、执*为民的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四)敢于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具有斗争精神,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
(五)全面增强工作本领,具备胜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六)严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治本色。
第二章 *校(行*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七条 *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设立中央*校(国家行*学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市(地、州、盟)委*校(行*学院)、县(市、区、旗)委*校(行*学校)。*生产建设兵团*委、各师(市)*委设立*校(行*学院)。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工)委,可以设立*校。
第八条 各级*委是办*校(行*学院)、管*校(行*学院)、建*校(行*学院)的主体,*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委应当加强对*校(行*学院)工作的领导:
(一)把*校(行*学院)工作纳入*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专题研究*校(行*学院)工作;
(二)制定*的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校(行*学院)培训的规划和*策,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将干部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管理的重要参考;
(三)选优配强*校(行*学院)领导班子,把优秀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
(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到*校(行*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的制度,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校(行*学院)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
(五)加强*校(行*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现场教学基地建设等,支持*校(行*学院)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创新;
(六)定期召开*校(行*学院)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七)将*校(行*学院)工作纳入*委*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
第九条 *校(行*学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院)委会〕领导体制。校(院)委会全面领导校(院)工作,委员由同级*委(*府)任命。校(院)委会工作由校长(院长)或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主持。
第十条 *校(行*学院)校长(院长)一般由同级*委书记、副书记或者组织部部长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按照同级*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副院长)一般从教学科研队伍中选拔产生。
第十一条 上级*校(行*学院)应当加强对下级*校(行*学院)的业务指导:
(一)市(地)级以上*校(行*学院)牵头制定本行*区域内*校(行*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
(二)对下级*校(行*学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校(行*学院)办学治校方针*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对下级*校(行*学院)教学、科研、智库建设、师资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校(行*学院)工作进行评估;
(五)中央*校(国家行*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对下级*校(行*学院)的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立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第十二条 加强县级*校(行*学校)和基层*校建设。县级*校(行*学校)应当将*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深化县级*校(行*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县级*校(行*学校)分类建设计划。对办学困难的县级*校(行*学校)和基层*校应当给予*策支持。
第三章 班次和学制
第十三条 *校(行*学院)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理论研修班、专题研讨班和师资培训班等。
第十四条 各级*校(行*学院)根据干部培训计划举办进修班,完成*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进修班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
中央*校(国家行*学院)主要培训省部级领导干部、厅局级领导干部、中管企业负责人、*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负责人和县委书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领导干部、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乡镇(街道)*(工)委书记。
市(地、州、盟)委*校(行*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乡科级领导干部。
县(市、区、旗)委*校(行*学校)主要培训乡科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组织书记和基层*员。
第十五条 各级*校(行*学院)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相关培训。
第十六条 各级*校(行*学院)根据干部培训计划开设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中央*校(国家行*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和部分县处级正职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4个月。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和部分乡科级正职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3个月。
市(地、州、盟)委*校(行*学院)主要培训乡科级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2个月。
县(市、区、旗)委*校(行*学校)主要培训基层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
第十七条 根据*委和*府的工作需要,在*校(行*学院)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学制一般不少于5天。
第十八条 中央*校(国家行*学院)和少数民族较多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可以开设相应的民族干部班次。
第十九条 中央*校(国家行*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可以举办主要以从事理论工作的厅局级、县处级干部为对象的理论研修班和以*校(行*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为对象的师资培训班。
第二十条 中央*校(国家行*学院)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部门同意后,可以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管理。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学是*校(行*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布局应当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眼于提高*的领导干部的*治觉悟、*治能力和执*本领,以掌握理论创新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性修养,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全局观念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校(行*学院)教学布局,地方*校(行*学院)可以开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课程。
第二十二条 *校(行*学院)教学应当突出*的理论教育和*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市(地)级以上*校(行*学院)教学安排中,*的理论教育和*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校(行*学院)的主体班次都应当设置*性教育课程,*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强化*章*规*纪教育,1个月以上的班次应当安排学员进行*性分析。
第二十三条 *校(行*学院)教学应当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修班的教学以引导学员运用所学理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指导工作实践为主。
培训班的教学系统安排理论教育、*性教育、能力培养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理论研修班的教学以引导学员系统学习研究*的基本理论、提高理论素养为主。
专题研讨班的教学主要围绕*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地方*委和*府的重要工作确定相关专题,开展集中研讨。
师资培训班的教学以提高教学水平、学科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主。
根据各级*校(行*学院)的任务分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国*校(行*学院)系统的教学资源。
第二十四条 *校(行*学院)应当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和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力度,推动案例库建设。省级以上*校(行*学院)主体班次互动式教学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30%。加强在线学习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培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
第二十五条 *校(行*学院)应当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科建设是加强*校(行*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建设。*校(行*学院)学科建设应当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加强*性教育学科建设,积极扶持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学科,逐步形成突出*校(行*学院)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
第二十七条 中央*校(国家行*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校(行*学院)应当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校(行*学院)系统学科建设的协作,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科建设。
第二十八条 教材建设是*校(行*学院)教学的基础工程。*校(行*学院)应当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编写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校(行*学院)特点的教学大纲和系列教材,建立与教学布局相适应的*校(行*学院)教材体系。
第五章 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
第二十九条 科研工作是*校(行*学院)发展的基础支撑。科研工作应当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