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工作研讨会精神,切实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道采砂管理、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湖“清四乱”、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监察执法等工作。3月26日,市水务局召开了全市年度河道管理及水*执法工作会。会议由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市河长办副主任刘洪斌主持,各县(市、区)水务局,高新区新城建设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水务局河道管理科、乐山市水*监察支队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河道管理科传达学习了全省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工作研讨会议精神,省委巡视组对乐山市砂石管理反馈意见及市委主要领导在市级领导干部和县处级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上就砂石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行了学习和解读,分析了乐山市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道采砂管理、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湖“清四乱”及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等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年的河道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市水*监察支队就贯彻水*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学习和解读,对年水*执法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河长巡河、一河(湖)一策编制、河湖健康评价等工作进行布置。各地汇报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监察执法、一河(湖)一策编制及河湖健康评价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刘洪斌对会议进行了点评和总结
一是全市年河湖管理、河长制、水*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需继续努力,争优创先;
二是要求各地要认真梳理年重点工作,切实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道采砂管理、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湖“清四乱”、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监察执法、河长巡河、一河(湖)一策编制、河湖健康评价及部、省暗访提示问题整改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希望各地要加强*策法规学习,总结经验,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层层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再接再励,使年河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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